789.全部上阵-《黄金渔场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“吃?”一行渔夫惊呆了。

    秦时鸥回味了一下童年时候母亲炸的知了猴。嘿嘿笑道:“当然是吃,这是一种非常美味、非常有营养的东西,明白吗?”

    渔夫们弱弱的看着他还想说什么,黑刀等人已经站直身体敬了个美式军礼:“yes,sir!”

    执行命令是他们的天职。

    这样渔夫们也不能说什么了,公牛最后敬佩的看着秦时鸥说道:“船长。我不得不诚心说一句,您真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!”

    受气包担心的看着虎子和豹子。中国人吃狗肉,boss养大它们两个,不会就是为了吃掉的吧?”

    伯德瞪了他一眼,道:“别乱说,该死的,虎子和豹子是boss的孩子!”

    踌躇了一下,他又无奈的说道:“不过boss也是吃狗肉的。”

    去年过年的时候他跟着秦时鸥回家来着,看过老板在家里吃狗肉的英姿,当时可把他吓尿了。

    美国人大多不吃狗肉,也把吃狗肉当做不可接受的事情,但不是所有人不吃。

    以前在国内,秦时鸥听人家说,美国人把狗当家人看待,所以不吃狗肉。

    来到加拿大后他知道了,这是扯淡啊,加拿大人也大多不吃狗肉,可不吃的原因主要是受到宗教影响,当然他们也确实把狗当家人和帮手看待,几个原因综合在一起,导致他们不怎么吃狗肉。

    严格不吃狗肉的,是基督徒,旧约的《利未记》11张2-3节说“你们要告诉以色列人:地上所有的走兽中,你们可以吃的动物,就是这些:分蹄有趾而且反刍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”

    另外的11章27节说:“所有用四足行走的动物中,用脚掌行走的,你们应以为不洁净,触摸它们尸体的,都不洁净到晚上。”

    从基督教义规定就知道,人们只能吃反刍兽如牛羊之类,猪也是分蹄有趾类动物,但不是反刍类,故而以前吃的也很少。至于狗、猫、鼠类动物,那既不是分蹄有趾也不是反刍类,自然不能吃了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