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敌势甚大,顺水推舟-《苗疆蛊事2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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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平静地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。

    与当日相比,此刻的他,显得踌躇满志,穿着一整套明黄色丝绸长衫的他,就好像是古代皇帝一般,睥睨天下,任何人在他这个天之子面前,都不过是臣下而已。

    他的行动和做派,以及刚才的那一声问话,让我无话可说。

    很显然,两人连最基本的虚伪都不存在,他连与我缓和对话的可能都没有,上来就是询问犯人的方式,从这一点来看,他觉得自己拥有了绝对的强势地位,而我在他的面前,不过是插标卖首,随时都能够被消灭的小角色而已。

    事实上,他的这种状态,也并非是迷之自信。

    随着白虎雄主一起出来的,还有一大片高居骏马的骑士,这些骑士是轩辕野最精锐的力量,每一个都是鲜衣怒马,铁甲长枪,除了之前剩余的心腹之外,还有许多的生面孔在。

    这些人别看不显山不露水,但给我的感觉,却个个都是高手,无一人落伍。

    他们应该都是小佛爷、王秋水之下的佛爷堂培养出来的秘密力量。

    这些都是小佛爷蛰伏数年、潜心修行的成果,在他带着大部队前往鲁东之后,留下来帮轩辕野统御华族的基石。

    而除了这一大票看着异常雄壮凶猛的人之外,还有另外两拨人,惹人眼目。

    其中一人,叫做金乌鸦,是落日一族的少族长。

    他领着十来个眼神犀利的鹰钩鼻男女,眯着眼睛打量着我,仿佛目光能够把我给看得透彻。

    而另外一人,名曰祝万代,身边也有十几人。

    这两人我都认识,分别是落日一族的少族长,以及嵩阳一族的扛鼎人物,如果按照旧约,他们应该是大荒山三族镇守在汉城这儿帮忙安维护统治的精锐,是站在协议这一方的人物,然而在关键时刻,这帮人却撕毁了盟约,投靠到了以小佛爷为首的佛爷堂一方去。

    现如今的他们,多日不见,却是成为了轩辕野的帮凶和走狗。

    然而即便如此,面对着我,他们也没有半分的愧疚之感,而是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,眼神之中,带着几分凶悍和蔑视,仿佛鬃狗,随时都会上来分食于我一般。

    在这个时候,我知道,太多的言语,都显得格外苍白无力。

    当下之时,唯一的办法,就是放手一战。

    丛林法则,弱肉强食,弱的人,倒下去,毫无人权可言,而只有胜利者,才能够站着。

    止戈剑浮现在了我的手中,然后被我缓缓地拔了出来。

    长剑霜寒,映照着我的脸。

    剑有情绪,很凶。

    不远处的轩辕野打量着我,再一次冷冷地说道:“快说,你到底是怎么过来的?”

    我抬起头来,看着他,然后微微一笑,说道:“穷奇王,阁下可知晓?”

    啊?

    听到我的话语,轩辕野眉头一扬,说他是我朝的先锋大将,修为盖世,雄兵汹涌,举势而动,无人可敌……怎么,你见过他了?

    我将一具干瘪的尸体从乾坤囊中掏出,然后扔在了阵前来。

    这是穷奇王的尸体,因为事涉太多,无人胆敢处置,最后落到了我这儿,我思索了一会儿,最终决定将它放进了乾坤囊中来。

    那具干瘪的尸体落在阵前,轩辕野起初不在意,然而认真打量了一会儿,止不住地吸了一口凉气。

    他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,死死盯着我,然后说道:“你杀了他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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