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 末人-《长夜余火商见曜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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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闪动的灯光,白晨和龙悦红进入一家名叫“今天”的夜总会,绕过有不少人疯狂扭动的舞池,来到了吧台前方。

    白晨屈起手指,在吧台上连敲了七下,语气如常地说道:

    “两杯金奥雷。”

    这是一种蒸馏过的葡萄酒,之所以叫金奥雷,是因为它在最初城很流行,像纸币“奥雷”一样受欢迎。

    擦着杯子的酒保抬起头,打量了白晨两眼:

    “我有更好的推荐。”

    “是什么?”白晨配合地问道。

    酒保笑了起来:

    “麦穗。

    “你们可以直接去后面品尝。”

    他指了指吧台另一边似乎通往厨房的木门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白晨转过了身体。

    这时,酒保也敲起了吧台表面,一共八下,间隔四长三短,交替着出现。

    白晨没有回头,知道这是酒保在告诉她:约定的暗号发生了变化,下次要用这个了。

    推开那扇疑似厨房的门后,白晨和龙悦红通过堆满杂物的房间和一条窄窄的走廊,看到了两个端着冲锋枪的黑衣壮汉。

    又对了一遍暗号后,他们被放了进去,沿阶梯进入地下。

    这里有一个不小的大厅,摆放着桌椅板凳等东西,几十个人分别坐在不同的地方,在日光灯的照耀下,和身边的朋友谈笑风生。

    这看起来就像是举行私人聚会的地方,而不是所谓的地下交易市场,和龙悦红预想的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白晨将目光投了过去,寻找起适合询问在酒吧区域有没有见过林飞飞的人。

    突然,她的目光凝固了。

    一张暗红色的长沙发上,一个男人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身高普通,一米七的样子,但胳膊粗壮,身体结实,一看就很有力量。

    寒冷的冬日里,这男人只穿了件短袖的黑色棉t恤,套了条颜色鲜艳的宽松短裤,对温度缺乏足够的敬畏。

    他剃着光头,上面纹着代表最初城的青黑色狼型符号,脸庞尽是横肉,属于什么都不做,就可以吓哭一个小孩的人。

    他的背后还杵着两名保镖式的黑衣男人,他们的腰间鼓鼓囊囊,一看就藏着武器。

    这不太看得出具体年龄的男子一步步走向白晨,露出了戏谑的笑容:

    “你还真逃出来了?

    “你还真敢回这里?”

    他的眼神一片冰凉,不含丝毫笑意。

    白晨的身体微微颤栗了起来,竟没有了往常的平静和沉稳。

    龙悦红目睹这样的场景,心里虽然也很有点害怕,但又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看着。

    组长说过,我们要互相保护……龙悦红一咬牙,上前几步,挡在了白晨前面。

    他的身体同样有点微不可见的颤抖,但还是望着那名光头恶男,没有退缩。

    呃……其实,我也不是太矮啊……看着对面的身高,他忽然闪过了这么一个认知。

    注1:来自尼采,与“超人”相对的概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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